|
![]() |
标准采购作业细则
已下载0次
资料等级 | ![]() |
下载所需E币 | 8E | 资料语言 | 简体中文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格式 | WORD | 资料大小 | 9K | 资料内容类别 | 技术 |
运行环境 | |||||
[我要检举] [加入收藏] | |||||
本文解压缩后为WORD格式! 标准采购作业细则 请 购 第一条 请购部门的划分 各项材料的请购部门如下: (一)常备材料:生产管理部门 (二)预备材料:物料管理部门 (三)非常备材料: 1.订货生产用料:生产管理部门 2.其他用料: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 第二条 请购单的开立、递送 (一)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、用料预算,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,并注明材料的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(由各部门依事业部别编订),"请购单(内购)(外购)"附"请购案件寄送清单"送采购部门。 (二)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,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,一单多品方式,提出请购。 (三)紧急请购时,由请购部门于"请购单""说明栏"注明原因,并加盖"紧急采购"章,以急件卷宗递送。 (四)材料检验须待试车方能实施者,请购部门应于"请购单"上注明"试车检验"及"预定试车期限"。 (五)庶务用品由物料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,并考虑库存情况,填制"请购单"提出请购。 第三条 免开请购单部分 (一)下列总务性物品免开请购单,并可以"总务用品申请单"委托 |
![]() |